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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佛顶首楞严经第七卷

发布时间:2019-07-19 11:45:29作者:楞严经全文网


不应声闻,杂成中界。界无中位,则内外相,复从何成?

此破根尘和合共生。不应说言:声尘与闻根,和杂而成中界。杂则不分,无有中位,可以为缘生识也。中间识界,既已不成,则内根外尘之界相,复从何而得成耶?三分合难破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耳声为缘,生耳识界,三处都无。则耳与声,及声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由是义故,自当了知,所谓耳根与声尘两者为缘,而生耳识者,则内外中间三处界限,觅之都无,但幻妄称相而已。上结相妄,下显性真,则此耳之与声,及声识界三,本来非是因缘、自然,二种世间戏论名相,其性即是如来藏,妙真如性。二耳声识界竟

巳三 鼻香识界 分四 午初 标举三界 二 双以征起 三 分合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

阿难!又汝所明,鼻香为缘,生于鼻识。

午二 双以征起

此识为复因鼻所生,以鼻为界?因香所生,以香为界?

午三 分合难破 分三 未初 破因鼻生 二 破因香生 三 破和合生 今初

阿难!若因鼻生,则汝心中,以何为鼻?为取肉形双爪之相?为取嗅知动摇之性?

首句按定,识因鼻生,下乃征定鼻根。则汝阿难心中,将以何者,为汝之鼻根?为是取脸上肉之形质,如双垂爪之相为鼻耶?为是取能发嗅知,动摇之性为鼻耶?此双开二句,下则详破。

若取肉形,肉质乃身,身知即触,名身非鼻;名触即尘,鼻尚无名,云何立界?

若取脸上肉形,为汝鼻者,须知肉之体质,乃属身根,身之所知,即是触尘,既名身根,即非鼻根;既名触尘,即非香尘;鼻根之名,尚不可得,云何可说,识因鼻生,依之而立界耶?

若取嗅知,又汝心中,以何为知?以肉为知,则肉之知,元触非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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