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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严经第三卷释义

发布时间:2019-07-04 11:00:11作者:楞严经全文网


如果你的意识,单因意根而生,则必定有个所思的法尘,才能发挥你的意思。若无所思之法尘,则能思之意根,亦无从生起。因意根既离开攀缘法尘,则意根亦就无形无影,如何能生意识?那就是说,如果根尘都不存在,则意识将有什么作用呢?

又汝识心。与诸思量。兼了别性。为同为异。同意即意。云何所生。

又你的第六分别意识,和第七思量识之意识心,同是有了别的性能。试问第六识与第七识是同呢?还是不同呢?如果是同,那么识心就是意根。为什么这个识心,又为意根所生?

异意不同。应无所识。若无所识。云何意生。若有所识。云何识意。唯同与异。二性无成。界云何立。

如果识心和意根,两不相同,则一定同于无知之外尘。既同尘就无所识,不能和意根同类,亦不能叫作意生之识。若有所识知,则意根与识,同有了别性,怎可以分出此是意根了别性?这是意识了别性,是同是异,根识二性都分不清楚,怎能于中立起意识界呢?

若因法生。世间诸法。不离五尘。汝观色法。及诸声法。香法味法。及与触法。相状分明。以对五根。非意所摄。

如果说意是缘法生,则世间一切诸法,都离不开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之五尘。你且看看,色法、声法、香法、味法和触法,都是相状分明,以五尘对五根,各有所对,但都不是意根所摄之法。意根所缘的是法尘,只是前五尘的影子,五尘的实法,绝不会走入意根里面。

汝识决定依于法生。今汝谛观。法法何状。

如果你的识心,是决定依于法尘而生,既有所生,必有形状。你现在可详细观察,法尘之法,究竟作何形状呢?

若离色空。动静通塞。合离生灭。越此诸相。终无所得。

若法尘离开前五尘,色空、动静、通塞、合离、生灭诸形相,它是没有自体的。好像影离形,终无所得。

生则色空诸法等生。灭则色空诸法等灭。所因既无。因生有识。作何形相。相状不有。界云何生。

法尘生,则与色空五尘一同生,如形生影生。法尘灭则与色空五尘同灭,如形灭影灭。所因的法尘既无自体,因它所生而有的意识,又作何形状呢?既然能生之法尘,没有形状,则意识界怎可以因法尘而得建立?

是故当知。意法为缘。生意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意与法。及意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因此应当知道,意缘法,生出意识界,都是虚幻相。则意根和法尘以及意识界三者,都是虚妄,既不是因缘生,亦非自然性,而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所表现。

佛以前所说之五阴六入十二处、十八界,都是权巧方便法门。阿难以先入为主,不舍得放下,又不敢摈弃,现在见佛陀把以前所说的道理,完全推勫不承认,岂不自相矛盾?因此不明白,便生出种种怀疑,左问右问。故佛告诉他说:以前所说的法,是暂时的,不实际的。只是权巧方便,用因缘正理,来破外道邪说,而不是大乘了义。现在才是中道了义,第一义谛,楞严大定,修证了义。

阿难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来常说和合因缘。一切世间种种变化。皆因四大和合发明。

阿难向佛说:世尊,您时常说,因缘和合便生世上种种变化。一切世间就是有情世界及器世界,亦即所有身、心世界,种种变化,千差万别,无不从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假和合而发生。

我们的身体,坚质属地,暖热属火,流质属水,呼吸属风。生的时候由自己支配,死的时候则四大分开,坚还地,热还火,流质还水,呼吸还空,各有所还,没有实体。若不明白还要为这个假躯壳做事,每天奔奔波波,颠颠倒倒,究竟为什么?有何意义?自己亦不知道,认不清楚,真心已给假身做奴役,在死物上用功夫,而不在活物上用功。什么是死物?就是我们这个身体,虽然是生存,但真性埋没,亦就等于死。什么是活物?就是我们的真性,现在虽然看不见,但它是永远存在。我们天真活泼本有的自性,不认识便反为假形骸所支配,要食好东西,要穿好衣服。我现在告诉你们,承认不承认,那是你们的事。什么是身体,好饮酒的人,这身体便是酒囊,好饱食就是饭桶,好穿美丽衣服就是衣架。有什么可爱惜呢?把它看得这样重要,放不下看不破,但到死时,四大分散。这时,看不破亦要看破,死是不会等你的。

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俱排摈。我今不知斯义所属。惟垂哀愍。开示众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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