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处事者,但就是非可否,审定章程,而不必利于己。摘自清代王永彬的《围炉夜话·第九则》
解释:长于办理事务的人,不一定有奇特的才能,只是就事情如何才能完成,在可行与不可行处加以判断,订立一个办理的规则和程序,而且,并不一定要对自己有利益才去做。
大佛顶首楞严经第一卷
楞严经第六卷原文译文
楞严经第七卷原文拼音
看楞严经白话文好处
楞严经第五卷拼音版
达照法师讲楞严经详解
圆瑛大师讲楞严经卷二
南怀瑾讲楞严经说什么
版权所有:楞严经全文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