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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朝和奴隶制度,夏王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度的巩固

发布时间:2022-10-27 10:17:20作者:楞严经全文网
夏朝和奴隶制度,夏王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度的巩固 据文献记载,禹去世后,传位于益。但益的声望不及禹子启。于是,诸侯拥戴启即帝位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云:“十年,帝禹东巡狩,至于会稽而崩。以天下授益。三年之丧毕,益让帝禹之子启,而辟居箕山之阳。禹子启贤,天下属益焉。及禹崩,虽授益,益之佐禹日浅,天下未洽。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,曰:‘吾君帝禹之子也。’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,是为夏后帝启。”从表面上看,启代益继承帝位,是大势所趋,和平交替。实际上,益并未让位于启,启亦不贤。启倚仗禹的权势,早已积蓄力量,觊觎帝位日久。启、益之间,为争夺帝位,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斗争。

启用武力废止父系氏族社会的禅让制度,代之以父子因袭的家天下。益终被诛杀。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世袭王朝——夏朝,在部落贵族的一片厮杀声中诞生了。启成为夏朝的第一任国王。

  文献对这场斗争多有记载。《竹书纪年》云:“益干启位,启杀之。”《史记·燕召公世家》云:“禹荐益,已而以启人为吏,及老,而以启人为不足任乎天下,传之于益,已而启与交党攻益,夺之。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,已而实令启自取之。”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下》亦云:“古者禹死,将传天下于益,启之人因相与攻益而立启。”

  启继帝位,并未得到部落联盟的一致支持。启杀益,更激起不满与反抗。有扈氏率先发难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云:“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于甘。”有扈氏为夏初的一个部落,其地在陕西鄠县,今作户县。甘,在鄠县南。《汉书?地理志》云:“鄠,古国。有扈谷亭。扈,夏启所伐。”《括地志》云:“鄠县,本夏之扈国也。”《史记·夏本纪》集解马融曰:“甘,有扈氏南郊地名。”索隐:“夏启所伐,鄠南有甘亭。”启代有扈氏之前,曾在甘誓师。讨灭有扈氏之后,启的统治地位才得以确立。

  夏王朝建立在掠夺奴隶劳动的基础上。奴隶主贵族将战争中的俘虏降为奴隶,并投入生产领域。奴隶劳动是无偿的。奴隶主攫取大量的财富,进一步促进了奴隶制度的发展。

  夏代的农业虽然仍旧使用木、石、骨、蚌质的生产工具,但是已经能够大规模治理水患,兴修灌溉设施。加之大量利用奴隶劳动,使农作物的产量有很大的提高。

  随着生产和生活经验的积累,古代人类逐渐认识到天文历法与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。夏人已经掌握许多有关天文历法的知识。孔子曾主张行“夏时”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云:“孔子正夏时,学者多传《夏小正》。”《夏小正》是中国最早的历书,虽成书于夏代以后,但记载了夏代的天文历法知识。夏人掌握天文历法知识,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。夏代的手工业有较高水平。冶铸铜业是新兴的一个重要手工业部门。冶铸铜业所采用的复杂工艺,体现出社会经济的长足进步。成批奴隶投入劳动,使需要大量人力的冶铸铜业得以较快地发展。

  据文献记载,许多部落曾向夏贡铜,以铸鼎。《左传·宣公三年》云:“昔夏之方有德也,远方图物,贡金九牧,铸鼎象物。”九牧即九州之长,当是众部落首领的统称。“贡金九牧”,即“九牧贡金”之倒文。物,指鼎上所铸怪兽之图象。启曾遣人进山采铜,在昆吾铸鼎。夏铸九鼎,并传至商、周。《墨子?耕柱》云:“昔日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,而陶铸之于昆吾,……鼎成,三足而方,……以祭于昆吾之虚。……九鼎既成,迁于三国。夏后氏失之,殷人受之;殷人失之,周人受之。”开即启,汉人避景帝讳,改启为开。折同摘,即掘也。昆吾在今河南濮阳,是夏属的一个小国。三国,指夏、商、周三代。

  上述记载虽系传说,但在夏纪年内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已使用青铜器,却是客观事实。二里头遗址曾出土铜爵、铜锛、铜凿、铜锥、铜刀、铜镞、铜鱼钩和镶嵌绿松石的圆形铜器等。铜爵,含铜92%,锡7%,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容器。这个铜爵的制造工艺比较复杂,系多合范铸成。二里头遗址还曾出土铜戈,这也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武器。《越绝书》中提到夏“以铜为兵”,由此亦得以证实。二里头文化时期出现青铜器,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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