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,佛陀告诉比丘们:
「从前,有在竹竿上表演特技的师徒两人,老师以肩膀顶着一根长竹竿,徒弟则在竹竿上作表演。
表演前,老师对徒弟说:
『你在竹竿上头表演时,要时时向下留意我、护着我,我在下面也会随时留意你、护着你,这样,我们上下彼此留意,彼此护着对方,在互相扶持之下,我们的表演必定万无一失,如此一来,就能财源滚滚而来了。』
但,徒弟却对老师说:
『老师,这样不对!老师!你应当专心护着你自己,将您应当作的做好,而我也应当专心护着我自己,做好我应当作的,我们各自做好自己的动作,这样,表演才能完美,观众给的赏钱才会多,我也才能安全地做完表演下来,这样才有道理。』
老师听了,觉得也有道理,对徒弟说:
『你说我们应当各自护着自己,我同意,但我的意思也是这样,因为护着自己,就不会妨碍别人,这就等于护着他人,如果他人都能自护,就不会来妨碍我,也等于是护着我。』
所以,比丘们!要像那位徒弟所说的,应当以『自护』之心来修习四念处,也应以『护他』之心来修习四念处,比丘们!自护的人能够护他,护他的人也必定自护。
比丘们!怎样才是做到自护而后护他呢?那是要依着努力修习、多修习去实践,这样,自己修得好了,必然不会去伤害别人,这就是自护而能护他。
比丘们!怎样才是为了护他而实践自护呢?那是依着忍他人之辱、不伤害他人、慈爱他人、悲悯他人,这样,为了护着他人,就实践了自护。
比丘们!为了自护,则应当修四念处,为了护他,也应当修四念处,自护则能护他,护他则能自护。」
按语:
本则故事取材自《杂阿含第六一九经》、《相应部第四七相应第一九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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