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辉代表:佛教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正能量
“作为佛教徒,我们要把人类的善念、善心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,在帮助政府构建和谐社会、传递正能量中发挥我们佛教界的积极作用。”——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接受中央统战部门户网记者专访时表示。
圣辉大和尚认为,佛教的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等核心,对伦理道德的完善、心灵的净化、社会的和谐起到重要作用,还可和谐自我、和谐身心。佛教的作用深远而广大。
63岁的圣辉是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、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、长沙麓山寺方丈,他持戒精严,学识渊博,于佛法世法都有独到见解。
此次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,圣辉建议将每年的谷雨节定为“中华茶祖节”,以弘扬茶文化并发扬“炎帝尝百草”的无私奉献精神,提倡全民饮茶,也将有利于净化社会的浮躁之气和化解不和谐的戾气,促进社会的祥和。
“和合”是佛教的核心价值和主要精神,圣辉认为,当前所倡导的和谐社会,其中也闪耀着佛教“和合”思想的光辉,“这意味着传统佛教在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同样可以发挥特殊作用”。
佛教传入中国至今已有2000多年,在历史长河的碰撞、磨合中,它已与中国固有文化充分结合,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“当然,佛教要与时代相适应,在履行教义的方法时也要有创新。”圣辉告诉记者,近年来,湖南佛教界就与多部门合作了不少好事、善事:将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的雷锋精神与“无缘大慈、同体大悲”的佛教精神结合起来,提倡“日行一善学雷锋”;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合作,为残疾人士创建了长沙市第一个无障碍社区;与林业大学合作实施保护候鸟计划……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,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促进宗教关系和谐,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
圣辉大和尚说,这一关于宗教工作的表述,表现了国家对宗教工作的重视,“作为佛教徒,时代需要我们佛教界有所作为,我们佛教界也一定能够有所作为。”(记者 田春艳 周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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