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在线吉林讯 面对复杂的境内外民族、宗教形势和特殊的边境省份特点,近日,吉林省拟出台《加强宗教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对宗教工作进行重新定位。《意见》突破了传统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模式,赋予了宗教事务管理新的时代特征和内涵。
一是工作思路全面调整。《意见》多数条款更注重引导和服务,这将对宗教和睦,民族团结起到重要作用。
二是管理措施更加务实。《意见》将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力量进行重新整合,进行高端运作,并建立长效机制,推动宗教事务管理走向社会化。
三是宗教工作力量明显充实。《意见》将对宗教工作机构、编制、经费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,对我省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有重要意义。
四是监查机制正式建立。《意见》将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,建立了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制度,对基层宗教工作有重大推动。
五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整体建设。《意见》把宗教院校建设、改善办公条件等方面内容都纳入其中,这对于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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